经学院研究决定,2021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与法定假日同步,放假时间为4月3、4、5日3天,4月6日全员正常上班。
注:4月3号涉及单独招生考试监考人员由教务处单独通知。
上一条:2021年“五•一”放假通知 下一条:关于“三八节”女职工下午放假的通知